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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2008

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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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装潢现一般称为书画装裱,这是一种特殊技艺。将所裱书画的纸、绢画心,用纸覆托背面,根据画心的规格,装潢成三种形式:卷、轴和册。
 
装,是装饰、装束的意思。潢,是染纸的意思。古代书写用纸一般先用黄蘖汁(黄蘖,即黄檗,也称“黄柏”〖corktree〗。芸香科,落叶乔木,羽状复叶,开黄绿色小花,木材坚硬,茎可制黄色染料,树皮入药),此法叫“入潢”,染潢的目的是防虫蛀。把经过“入潢”的书法纸张装成一定的形状,就叫“装潢”。此乃“装潢”之本意。
 
还有一种不把潢作“染纸”解释,而作“水池”解。《说文解字》中:“潢,积水池。”由此,明代方以智撰《通雅·器用》而曰:“潢,犹池也,外加缘则内为池,装成卷册,谓之‘潢’即表背也。”这是把书画本身视为池,四周的绫锦装饰物为池缘,所以有人把装潢又叫“装池”。
 
——《书画装潢沿革考》,定价:3.80元
 
过年在家看杂书,随手摘之~

12/25/2007

那幅美景就叫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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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文汇报笔汇,年底总结展望,希望今后能少些不惑,多些清醒]
 
■边芹
    
    让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始终处在青春期,是资本的力量。那个无中生有的工程策划得如此完美,人每一个弱点都是精心呵护的对象……尤其在12月,虚荣是皆大欢喜的事,贪婪是社会机器运转的润滑油
    
    在四点太阳就落山的季节,你想象不出没有那些彩灯和圣诞树,人这架机器怎么点火。卢瓦河以北这些阴霾的城市,几乎等不及秋季短暂的过渡,就披上了电衣。在二十世纪的宠物与暗影结盟的一刹那,冬季的忧郁被摘去一两块鳞片,游进光明与温暖的人造水域。
    
    节日为人带来的快乐,一直就是与人愿意为它付出的代价成正比的,但人一般都能绕开这个等式。所以很多年里,过年的快乐大半来自这个简单的等式,我始终是视而不见的,直到我来到西方。在这里,发达的结果是人原始本性的膨胀,过圣诞就是买东西。小孩子的上帝不是别人而是圣诞老人,而真正的牵线人又是父母荷包里的票子。你告诉小孩,圣诞老人就是资本家,只不过穿了一套小丑的服装,他听不进,他要的是占有一件物品,能把欲望放进他手心里的资本家就是上帝。这让我很快发现资本家与上帝的密切关系,他秘密地取而代之,只需套上小丑的衣帽。
    
    明白了这一点,圣诞节就不是12月25日这一天,而是整个12月,没人真在乎耶稣何时降临,消费才是普世的宗教。购物狂欢是从11月扑天盖地的商品广告开始的。街头、地铁、银屏上的广告,以女人身体最诱人的部位,将人逃离现实的目光一网打尽。所有把持话语权的媒介,每一张免费送到视线下的纸张,全都弹奏起醉心迷肠的乐章,那疾风骤雨水银一般泻下,耀眼、狡黠、无孔不入。人的大脑被反复淘洗,不同的人群有专门的配方,任何抗拒都是徒劳的,没有一处缝隙可以保持干燥,直到不再有一丝疑虑。圣诞礼物不似青菜萝卜,它是无中生有的巨大工程,欲望需要像小苗一样培育。人跟上帝的关系实际变得非常简单,就是他能不能引起你的欲望。那一整套体制全面运作起来,不产生欲望也难,因为感官随时随地受着撩拨,给你永远处在青春少年走进美女林中的错觉,坐怀不乱的到底是少数。我是到了这个连选举都是最大一次购物的国度才悟到,人与上帝的关系只剩下两个字:诱惑。想想都会心跳加速:你有没有早已取代了你在不在,而方子是在不知不觉中抽换的。在这块由人的欲望凝冻的美丽冰场,速度、美感、造型掩饰了人对冰场融化的恐惧。某次听法国极右派领袖勒庞谈何以别的主义行不通,他说只要看看前苏联搞了几十年,连美女坐在敞篷轿车里这样的画面都没有,就明白了。的确,一切只在画面上体现价值,那幅美景就叫诱惑。
    
    这两个字是以人最薄弱的几处作为突破口:人心甘情愿作美的俘虏,是第一突破口。12月除非你不出门,只要走上街头,口袋里又咣铛着几个闲钱,就有被邀上盛宴无论如何自己也要分一口美餐的冲动。画面的力量呼啸而来,人的定力不如一根草,尤其是面对这一切人的眼神,那是黑暗中的炭火,经久不灭的,那闪烁的碎片,在欲望喧腾的绸面上飘浮,像解体又重新拼凑的人生。你如果正好站在蒙田大街和香榭丽舍大街交汇的路口,就会有自己都在虚拟的背景之上的感觉,一切都是精致到牙齿的,足以点燃最星小的欲望之火。人群披挂着他们的盔甲,带着在满足的一刻异常清丽的表情,投射到画幅之上。那刻意营造的氛围,配上早早熄灭的日光,梦一样牵引着你,你很快发觉自己好似翻板,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翻过来,这一边只有欲望。这种时候没有任何武器能护卫你,连遮羞的衣服都是多余的,你赤身裸体被层出不穷的欲望卷裹,那团火从心脏烧到指尖。让人与物质世界的关系始终处在青春期,是资本的力量。那个无中生有的工程策划得如此完美,人每一个弱点都是精心呵护的对象,没有任何一种社会形态像资本主义那样挖掘人的弱点然后满足之。突破口还有一串:贪婪、虚荣、自我中心……人在传统社会的原始罪过,全都变得名正言顺,尤其在12月,虚荣是皆大欢喜的事,贪婪是社会机器运转的润滑油。
    
    小孩在圣诞老人的诱惑下长大,他的上帝也跟着躲起来,他甚至知道头顶那片天有真实的主人——资本家,但他已经习惯了要礼物。何况他周围的一切都不允许他放弃梦想,不再受诱惑是现代社会最怕的事,它生怕你没有足够的欲望。到最后大厦的栋梁不是砖木和混凝土,而是淋漓欲滴的欲望。光滑、闪亮、对称,鲜艳,所有大自然悭吝的东西,被成堆地造出来,只等着你来挑选。你会被快乐和惶恐压得喘不过气,空气里都仿佛漂着金铂,有什么东西一寸寸渗进肌肤,带着一丝凉气,但持续不断,直到每一粒毛孔都张开,告诉你事情只能是这样,不可能是别的样子。
    
    盛宴的钟声已经敲响,每一盘菜都眨巴着妩媚的眼睛,香味在人生狭小的区域漫延,坐下来的人组成海浪轻薄的泡沫裙边,一圈一圈被更大的浪推上沙滩。前面的泡沫在沙上破灭的时候,后面的才刚刚吃到开胃菜。只听见菜碟撤下桌的颤抖声像人生乐章的伴奏,侍者就踩着这鼓点,嘴角挂着灾难般的微笑,又送上更让人垂涎欲滴的托盘。饥饿者的队列只会源源不断,打着饱嗝的人已开始结账,几个神秘的数字被小银盘送上来,这是神圣的时刻,每一个零都是一只梦想的泡沫。
    
    在为饱食者准备的站台上,没有午夜钟声,列车一班班吞噬着人流,带走夜的谵语。你时不时地能捉住一两个惊恐的眼神,像繁华星空上些微的破洞,它们避开千万只灯泡流星般洒下的雨点,向黑夜的影子里逃遁。    

10/07/2007

你哪儿弄来的那双鞋?——New York City’s Sneaker Culture: 1960-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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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就是这么简单,纽约sneaker文化的发端
 
我是一个忠实的sneaker癖好者。每次走进运动品店,我总是忍不住去看那些鞋子,虽然我常常会感到失望。
每隔三个星期,我都会忍不住去购买新款的鞋子,看着鞋架上的那些鞋子,我能呆上好久。
和别人会面时,我也会忍不住低眼观察他们脚上的鞋子,期盼那人的鞋子能让我眼前一亮。
这么多年来,我对鞋子的喜爱没有丝毫的减退。我经常梦到走进一家神奇的鞋店,一家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鞋店。
 
大多数的读者对于这本书心存期待,但我也许会让你们失望。这不是一本为了纪念过去的二十年中sneaker销量增加了百分之三百的书;这不是一本写给那些号称拥有所有乔丹系列人的书;这不是一本帮助那些拥有超过40双鞋子却对他们毫无感情的收集者增加藏品的书;
这不是写给那些sneaker商人的,他们对sneaker背后的文化视而不见,不理解什么是真正的潮流,
不理解穿着sneaker的人所代表的身份认同。
今天sneaker已经成为了世界流行文化的一部分,但这本书并不是关于这些的,它讲的是之前的故事。
 
那些故事发生在NIKE控制了全球运动鞋一半的市场之前;在运动产品公司把logo印在各种足球和篮球服装上之前;
在数千万美元的电视广告大战打响之前;在NBA成为今日的商业机器之前;在连锁运动品店成为消费者购买运动鞋的主要场所之前;
在你问哪双鞋子的功能更佳而售货员把你当成外星人之前;在独立的运动鞋店还没有因为财政拮据和大商业的挤压而倒闭之前;
在诸如Ebay之流的在线销售介入之前。。。
 
那些故事发生在Nike Air Force 1在非篮球爱好者中流行之前;
在它们在纽约和巴尔的摩之外的商店中出现之前;在各大品牌开始在鞋子上刺绣和篮球毫无关系的花哨图案之前。。。
 
那些故事发生在雅皮士开始用sneaker搭配上衣并穿着上下班之前;发生在普通大众开始习惯于穿着高帮皮革篮球鞋去开始夜生活之前。。。
(注:雅皮士,Yuppie是指美国八十年代出现的一类年轻人,他们是城市中上阶层的青年专业人士,
Yuppie一词源出自“Young Urban Professional”的缩写。)
 
现代的sneaker诞生于19世纪。它最早的别名之一是"croquet sandal"(槌球凉鞋),
这个名字可能会使你联想到那些不太有钱的人们的运动,但事实上槌球装备也不是那么的便宜。
19世纪末,耐史密斯博士(Dr. Naismith)发明了篮球。20世纪初的美国,一些生产橡胶的公司为了迎合刚刚兴起的篮球和网球热,
推出了一系列的运动球鞋(sneakers)。到了50年代,美国新一代青年的文化达到空前的繁荣,休闲装成为流行。
sneaker也不再只属于体育馆,而成为了年轻人所有场合的穿着必备。
 
"Wear your sneakers wherever you go, even a smooch in the drive-in show…
Do anything you want to do, as long as I’m wearing my tennis shoes!"
(穿上你的运动鞋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甚至在汽车电影院里接吻的时候。。。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只要我穿着我的网球鞋!)
— Edison Youngblood "Tennis Shoes", Hanover Records, 1959
 
sneaker的拜物文化就这样被创造了出来。
 
Converse依靠一种鞋型霸占了50和60年代的美国运动鞋市场,这个鞋型叫"Chuck Taylor",上面还有着"All-Star"的字样,
由帆布制成,只有黑白两种颜色。相近款式的P.F. Flyers和Keds牌软底帆布鞋只针对非运动员而设计。所以对于当时的消费者来说,
几乎不用选择,也不需要更多的理由选择。“Chuck Taylor”的设计经久不变,已经被时间所证明,
即使把一双1955或者1965年的鞋子冷藏至今,对比今日的产品,也几乎分辨不出什么差别。
 
到了70年代初,市场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Adidas推出了革命性的设计——皮革面篮球鞋。在纽约街头,Keds通过推出专业篮球鞋,
挑战着Converse的统治地位。Converse一下子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1972年Puma的小山羊皮篮球鞋,
1977年Pony进入纽约市场,1979年Nike的一系列动作,让这之后的竞争变得更为激烈。
Converse和Adidas从来没有放弃过这场竞争,他们相继不断推出了很多低帮与高帮的新款球鞋。
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的范围一下子变得广起来了,选牌子,选鞋型,到了70年代的末期,
甚至可以在零售店里找到同一鞋款的多种配色。
 
然而专门的品牌零售店总是不好找。于是,你也可能在本地的军需剩余物资商店买到运动鞋;或者去体育用品商店,
那里什么都有,从橄榄球头盔到鱼具;还有就是鞋店,那里当然也会有运动鞋专柜。在以上这三种店里,运动鞋所占据的空间,
最多不会超过一面墙。货也很少,那些海报上画的专业球员或者大学篮球明星脚上穿的鞋,你多半是怎么找也买不到的。
对于今天的运动鞋公司来说这种事情简直不可思议,然而在70年代的美国,这确是司空见惯。
 
渐渐增加的选择范围与数量有限的购买渠道的矛盾,刺激了许多人的sneaker癖好。
就似陷入海洛因而不能自拔的城市青年(70年代的纽约有很多这样的人),整日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寻一双与众不同的sneaker。
在旧鞋还没穿烂之前就吵着要换新的;只为同一款式的推出了新配色就想拥有,如Super Pro-Keds的蜜糖苹果绿,
街区里还没有哪一个小孩有穿;或者是一双从来没有人听说过的Wilson Batas牌的sneaker。
 
对sneaker的癖好搀杂也着实用的需求。如果你打篮球,你一定希望穿着最好的篮球鞋去运动。
同时,每天在水泥篮球场上的损耗也足以让你的新鞋在几周之内变得不能再穿了。而穿烂的鞋子又可以成为再买一双新鞋的好理由。
 
城中最好的篮球手总有最稀罕的鞋子穿。球探或者教练们会经常向他们提供世面上见不到的特别颜色的球鞋。
这不仅仅带来了穿着上的舒适,同时也是一种自信心的暗示和激励。商店里常见的颜色有白、黑、海军蓝,有时候会有红色。
而球队的特别色如绿、橙、紫、酒红色、金和天蓝往往会成为买不到的抢手货。在当时,颜色比品牌更能引人注目。
因为各个品牌之间的科技水平都相差无几,建立在舒适感上的品牌忠诚度远不及今日。
一个穿着干净球鞋的篮球高手在当时也是闻所未闻。如果你的鞋子看上去很干净,那往往意味着你不常打篮球,或者你的球风偏软。
 
60和70年代早期横行纽约街头的黑帮看上去凶悍而强壮(rugged),但是随着70年代中期HIP HOP文化的兴起,
街头流行的风格转向了轻舞飞扬( fly,注:老上海洋泾浜沪语中就有“飞”这个词,指的是潇洒飘逸,
也是源自英语“fly”,与此处所指似有异曲同工之意)。
“好象刚从鞋盒里拿出来那样干净”开始成为主流大众的审美取向。当你买了一双新鞋,亲朋好友们都会过来踩上一踩,
人们称之为“Stepsies”。但是随着HIP HOP的出现,“Stepsies”这种游戏变得不那么好玩了,这样做的后果只会报来一顿拳脚。
sneaker的价位和档次也被拉开了,25美圆的Puma相比12美圆Pro-Keds显然是有区别的。球鞋变得必须更耐穿和耐脏。
当年任何一个sneaker狂热分子最受用的一句话就是,"Yo, money, where’d you get those?" (呦,有钱人,你哪儿弄来的那双鞋?)
如果说50和60年代人们对sneaker的痴迷为70年代的狂热成癖播下了种子,那80年代对sneaker的鉴赏和收藏就好似为植物浇上了水。
以为Chuck Taylors永远都会有卖的想法已经过时。1976至1977年Adidas Americana的打入市场好象一只蟑螂爬进了眼里,
在人们的记忆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新的鞋款以前所未的速度被不断推出,如果你不及时买下的话,你也许再也买不到了。
到了80年代初,对一双sneaker的终极追求是:在正式发行前就要买到;一双别人没有的配色;一双绝版的鞋子。
 
为了满足自己求新求怪的心理,同时显示出自己的个性,很多爱好者开始尝试自己对手上的球鞋进行再设计。
如果说愿意为了找一双与众不同的鞋子到处搜寻的人不会很多,那么愿意花五个小时以上喷涂一双鞋子的狂热人士更是少数。
尽管如此,自己改造球鞋却仍然开始在hip hop圈子里火了起来。最常见而易操作的方法是用彩色的宽鞋带系出复杂而精致的花样。
 
从1970到1987年,纽约人出现了许多新的收藏者,他们通过自己的一系列的收藏显示自己的个性和喜好。他们是街球手,
涂鸦画家,b-boy和b-girl,DJ,MC和beatboxer。
注:(beatbox,口技说唱者,70年代美国的黑人乐手没钱买乐器,表演hiphop时就用嘴做节奏,也称boombox或human beatbox)
那时候的人们充满了竞争与进取的精神,而对外人的冷眼毫不在意。无论是水泥篮球场上的一个新动作,抑或是油毡上的一段新舞蹈,
街球手和嘻哈帮们无时不刻都在展现着自己的创造力。这种前卫的思想也为sneaker文化定下了种种潜规则:穿什么样的鞋,怎么穿,
在什么场合穿。
 
80年代早期,Nike乘着全球跑步鞋市场的起步一跃成为了全球销量之冠。但是他们错过了稍后的女子健美市场,
抓住了机会的Reebok在85年取代了Nike老大的位置。好景不长,Nike围绕着乔丹签名球鞋发动了一场耗资500万美元的销售战。
1987年,Nike更是投入2000万在Air系列的宣传广告上。球鞋的电视广告在80年代中期几乎很少看到,人们通过印刷媒体,
口口相传和自我判断来决定哪些款式是流行的。然而体育明星的代言电视广告却被证明比这些传统的信息渠道来得有效得多。
伴随着Just Do It和乔丹与斯派克里的电视广告,Nike再次夺回了他体育市场老大的位置,并且一直保持到今天。
 
到了90年代,运动鞋已经成为了鞋类市场中销量最大的种类。但只有20%的人是出于运动的目的而购买的,
尽管sneaker最初的设计用途就是进行体育活动。87年以后所有的sneaker销量是80年代早期的一倍。
 
sneaker热在70年代已经成为了一个人尽皆知的社会现象,到了80年代更成为一个司空见惯的热潮。
同时拥有五到十双鞋子根本算不上什么。买鞋子不是为了以旧代新,而只是因为想买,随时随地。
 
市场的反馈促进了相应的科技研发。各个品牌争相推出新的技术和产品。然而很多设计忘记了,
一个干净和清晰的轮廓是一双好的sneaker让人产生欲望的前提。87年以后设计的sneaker几乎都被过度设计了。
这导致的灾难性的后果就是市场的影响被过于放大了,运动员和球鞋成为了商业的标签。
人们购买一个系列中所有的鞋款只是为了完整收藏。令人吃惊的是,第一代乔丹鞋,对于任何真正的sneaker鉴赏者来说看上去形同垃圾,如今却似乎每个人都有一双。乔丹系列篮球鞋就好像是纽约街头文化的一面镜子,他是第一双在纽约获得流行但又名不符实的sneaker,他开创了一派自己的风格,他建立起了真正的品牌忠诚。
 
sneaker曾经意味着在一个苦难的人口过剩的城市中个体的自我认同。虽然sneaker现在已经成为一种世界范围性的消费文化,
但只有在纽约,这个世界街球和嘻哈的麦加,存在着真正的sneaker亚文化。这一群体深刻影响着sneaker工业,时尚界,
收藏市场和全球消费市场。他们是最初的sneaker收藏者和爱好者,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代。
 
[译后记]
窃书不为偷,况且我是拍。法国的同事Zen借我此书,圣诞节期间于小阁楼翻拍之,后来说到此事,他也会心一笑。
回国后一直着手研究翻译,拖至今日登出,实在是惰性所为。
上文乃是第一章的翻译,类似于概述,有节选及删改。
街头文化本为美国下层之粗鄙发展而来,想及今日无论高级会所还是街头叫卖,大凡以广播hiphop为乐,潮流乎?娱乐乎?
作者文风罗嗦饶舌,条理不清,翻译之目的,主要是为了知道和理解,摆正立场,避免盲从。

08/31/2007

数学江湖

Filed under: — colourphilosophy @ 16:44
最近不晓得怎么逛到了一些海外华人科学家的BLOG,这篇最有趣味,转过来分享。
 

数学中的武林故事(zz)

1.黄教授.
这些故事都是在一个饭馆里从黄教授那儿听来的.
黄教授是我几十年的老相识,也是我一直佩服的朋友,他早年从学解析数论起家,在国内时就小有名气,到美国后改练算术几何,
虽然没做得特别大,也算是成就斐然,毕业后经过一番波折,几年前在此间的一所大学混到了tenure,所以现在是正儿八经的教授.也许是读书时专心过度,黄教授四十多岁了,依然是光棍一条,错过了婚姻大事.好在他生性豪爽豁达,也不以此为意,而且喜爱户外活动,除了打网球,一年四季海边钓鱼不说,每到秋冬季节还扛把猎枪到山里打猎,所以每天乐乐呵呵,到也过得快活自在.只是人到中年,诸事烦杂,岁月易得,我和他虽然同在一地,但见面的机会却是越来越少了.
长话短说,这次找到黄教授,是为了一个小朋友小胡.小胡两年前从国内顶尖大学数学系毕业后就来到美国的一所长青藤名校,师从一位几何大师读学位,最近刚刚过了资格考试,来我这儿玩几天散散心.我在国内时多蒙小胡的父母帮忙,知恩图报,很想有机会报达一下.和小胡深谈几次,我感觉到他是有些彷惶,好象是数学上不知道该干什么好.”这样吧小伙子,”我说:”我带你去见黄教授,让他和你好好谈谈.”
找到黄教授后我说明了来意,黄教授呲出黄牙一乐:”老怪,你这不是要我来毒害青少年么?”
我说:”这是哪儿的话!小胡兄弟这样优秀的青年人才,又是初涉人世,老兄你不好好给他讲讲这江湖上的急风险浪,我还要为他的前途担心呢.再说兄,我们兄弟好一段不见了,也该好好聚聚,今天由我来做东.”
黄教授笑说:”我们是该好好喝一顿了,这样吧,十四街新开了一家川菜馆,我们去那儿边吃边聊如何?”
2.武林.
我们一行三人在小饭馆里坐定,两杯啤酒下肚,黄教授当即直奔主题:”小胡兄弟,你看武侠小说吗?”
小胡有些迷惑:”当然,在大学看过几本.”
黄教授说:”咱们中国人学数学的,没有不看武侠的.记得八几年的时候,那时国内管数学竞赛的老裘,是系统所的副研究员,有一天我们几个到他家里去玩,发现他家里满满的几书架书,没一本是数学书,全是武侠小说.看到我们吃惊的样子,老裘笑着告诉我们,数学界没有一个不是精通武侠的.老裘讲,八四年的时候中国数学会在上海开年会,会议结束后北京代表团一行一百多号人在机场等飞机,大家闲聊起来,隔行如隔山,本来没什么好说的,但最终发现了一个共同话题,武侠小说.这些教授研究员,居然个个都是武侠迷.这帮老家伙还投票选了最喜爱的武侠,你猜结果是什么?居然一致通过是神雕侠侣.金庸里我最讨厌的就是神雕侠侣,什么他妈古墓派,莫明其妙.”
我笑着说:”记得华老曾经说过,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黄教授说:”这都是表面上打哈哈,哪有成年人看童话的?那岂不是个神经病?这里面是有一个深层原因的,说起来简单,数学界实际上就是武林,就是江湖.我在国内国外数学界混了几十年,越来越感觉到这一点.”
小胡不解地说:”我所见过的老师个个都是谦谦君子,儒雅长者,没有象绿林中人物的.”
黄教授哈哈笑着说:”在学生面前装假正经,古今中外都一样.我问你,武林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武功,只要武功超群,其他什么都不重要.数学界也是一样,最重要的是数学功夫,只要你解决了什么超级难题,不管怎么样别人也得服你.武侠里最看重的是座次排名,数学里也是一样,最重要的就是排名.老板给学生写推荐信,主要就是说这学生比谁谁强.Borel在回忆录里说,每年IAS的老家伙们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给申请Postdoc的人排名,看看谁比谁厉害,其实他没说的是这帮老家伙何止只给Postdoc们排名,他们是在给整个数学界排名,虽然从不明说,可圈里的人谁的心里都有数,谁比谁强,谁比谁差,一清二楚.”小胡说:”IAS一共只有七个教授,怎么可能给整个数学界打分排名?”
黄教授摇头说:”你哪里知道这七个人的厉害,那可是真正的绝顶高手.有一次有人给Weil看一篇paper,Weil看了作者就说,这个问题这小子做不出来,即使做出来也肯定是错的.果不其然,Weil老先生的眼光,可谓如电如炬.还有一次,十几年前我的老板曾尽几年之力写成一长篇paper,200多页,非常technical,复杂得要命,拿去给Deligne看,结果Deligne花几分钟看了前言就说有错,最终果然如此.就象是洪七公一看郭靖,就知道他有几分武功一样,呵呵,那七个人可都是人精哪.”
我说:”早年在国内的时候就听人讲,数学会开会,华老的座位一定要在正中间,往后是他的大弟子,二弟子,三弟子,等等,要是谁把苏步青排到了前面,那就惹了大麻烦了.”
黄教授笑着说:”华老那一茬人都是农村出身,所以难免把农村的陋习搬过来,但内涵是一样的.其实洋人这儿也不例外,记得Polya在回忆录里说,他和Hermann Weyl在ETH同事多年,但Weyl很少跟他说话,这个老家伙到老了也不明白,Weyl哪是不愿跟他说话,根本就是看不上他,想想看,西毒欧阳锋怎么会愿意和智灵上人说话?会几个大手印又能怎样?”
小胡也笑说:”我可就是做智灵上人的数学分析习题集过来的.”
黄教授笑说:”看来你是练了一身藏传武功.说起来武林里面帮派芜杂,数学界也是一样,山头林立,互相之间互不买帐,这由其在一些公立大学的数学系,山头之间为了一些蝇头小利而往往斗得你死我活,乐此而不疲.每四年开一次的数学家大会,整个儿就是一华山论剑,英雄排座次的战场,所以每次都热闹得不得了.”
我说:”上次的ICM在北京开,进了人民大会堂,还他妈开了国宴,够过瘾的.”
小胡说:”现在咱们中国人也开数学家大会了,今年就在香港,还要发金牌银牌呢.”
黄教授说:”你知道什么,中国人开数学家大会,这叫清理门户,把各种逆子叛徒给逐出门墙.当然了,发发金牌银牌,除了奖掖后进,也有调济各个山头的意思.”
我说:”黄兄,咱们身为海外游子,时刻也要关心祖国建设,是不是?你给我算算,中国的数学什么时候能赶上世界一流?”
黄教授长叹一声:”哪有那么容易,说到底数学这东西是一种文化传统,没有几代人的努力,根本一点希望都没有.你看看国内这些搞数学的,哪有一个象样的?整天吃喝玩乐,研究的好象都不是数学.我觉得恰当地说,中国数学的水平非常类似中国足球的水平,一路货色.”
小胡笑说:”这不又输给日本队了么,球迷还闹了事.”
黄教授也笑着说:”咱们中国不出球星,倒出不少足球流氓,数学界也是一样,老陈岁数大了,回国后经常信口开河,一帮人跟着瞎起哄,欺负老年人,说中国要成数学大国了,其实都在给自己捞好处,又碰上李铁映这个科盲,居然把这个叫成陈省身猜想.我觉得这个猜想要加上一个必要条件,当中国队拿了世界杯冠军的时候.”我们三个都哈哈大笑起来,引来不少临桌的侧目.
小胡止住笑说:”黄教授,我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你能不能再给我多讲讲数学界里的人物?”
黄教授说:”我在这个行业里混了这么多年,各种各样的人物也都见过,见得多了之后,也不知怎么了,越来越觉得这些数学家们都在武侠小说里见过,搞到后来我自己也胡涂了,好象是生活在武侠里一样.”
我说:”你到底见了些什么人?”
黄教授说:”比如说星宿老仙,东方不败,四大恶人,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任我行,苗人凤,左冷禅,苏星河,带头大哥,韦小宝,岳不群等等,有华山派,衡山派,少林派,峨眉派,星宿派,有练九阴真经的,练葵花宝典的,逆行经脉的,走火入魔的,剽窃秘芨的,还有破腹自杀的,什么都有.”
小胡摇头说:”这些到底是谁呀?”
黄教授说:”你先别忙对号入座,已后慢慢就明白了.”
我问:”谁是丁春秋?”
黄教授瞪我一眼说:”老怪,你这是明知故问.”然后黄教授轻轻说了个名字.
看着小胡目瞪口呆的样子,黄教授和我都笑了起来.
3.女人.
我说:”黄兄,你把数学界比做武侠世界,我多少同意.可是有一点数学界和武侠截然不同,在武侠小说里到处是美女缠在这些侠客身边,可你去看看,数学系有几个女的?这里面又有谁是漂亮的?”
黄教授说:”这也难怪,女人天生就不应该学数学,其实不只是数学,任何理论科学,到后来都是个体力活,需要长时间的concentration,而女人到了二三十岁,都要考虑嫁人生孩子的问题,哪还有可能长时间地集中精力做数学?Weyl曾经说过,Thereare only two women in mathematics, one is not mathematician, one isnot woman.呵呵,他说的这两个女人,一个是Sofia Kovalevskaya,另一个是Emmy Noether,这两位的画像现在还在我们系里挂着呢.Kovalevskaya长得漂亮,可她的paper谁都知道是被她美色迷倒的老板Weierstrass代写的.至于Emmy Noether,无论从长相到言行举止,没有一点象个女人的,整个一男的.”
小胡说:”Weierstrass还这么不老实,真想不到.”
黄教授笑着说:”相比现代数学界的几个糟糕老头子,Weierstrass还算是有情有义的.”
我说:”怪不得数学系的光棍特别多呢.”
黄教授叹气说:”不单是数学系的女生少,一般象样点的女孩也不愿嫁给数学系的人.一来没钱,二来数学系的人一做起问题来,其它什么都忘了,没法过日子.一个数学问题,短则做几个月,长则几年,陷进去之后,每天走路想,吃饭想,连和老婆上床都在想,不象一般人还有个上下班,这是他妈全天候24 小时,每天都神神癫癫的,做不出问题还要拿老婆当出气筒.聪明点的女孩谁愿意过这种不人不鬼的日子.”
“哈哈哈哈…”我们笑得前仰后合.
黄教授接着说:”我还读研究生的时候,老板跟我说过,两个数学家相遇,第一个话题肯定是数学,第二个话题肯定是######.我当时还半信半疑,后来才发现是千真万确.你想,一堆大男人,整日里切磋武功做问题,闲下来的时候还能谈什么其它的?外边的人来了,总觉得数学系里是成堆的色棍,每天不务正业谈论女人,不理解个中原因.”
我说:”费曼在自传里讲,有一次他大着胆子到Las Vegas逛######院,到那里才发现那儿的######女认识他的大部分教授同事,费曼还纳闷,难道这里的婊子都是Caltech物理系毕业的不成?”
黄教授笑着说:”你这故事多半是费曼自己编造的,为了给他自己的不轨行为打圆场.数学系虽然色棍多,但多半是纸上谈兵,出一两个采花大盗不奇怪,但说人人如此就有悖常理. 原因很简单,每天都在想问题,实在不会有太多其它空闲时间.给你们讲个典型的小故事.我在读书的时候有一个日本师兄,不但学问做得好,而且为人谦虚有礼,和我们关系都很好.有一段时间大概用功过度了些,师兄有些厌倦,就到学校的酒吧去消遣,居然真的勾上了个漂亮的白人女孩,有那么几天这两位手拉手在系里走来走去.过了几个星期我发现日本师兄又一个人鬼鬼祟祟地在系里东躲西藏,我问他怎么回事,师兄直跳脚说,老子还要回来读paper做问题呢,哪他妈有空整天陪她鬼混?呵呵,师兄本想逢场做戏,没想到撞上一个多情的,纠缠不休,害得我这师兄在系里躲了几个月,全系传为笑谈.这一晃多少年了,现在师兄在日本也当上教授了.”
4.激情.
我说:”做问题到底有多大的吸引力,让你这师兄这么神魂颠倒,连女人都顾不上了?”
黄教授说:”罗素把这个叫the intoxicating feeling of suddenunderstanding,中文里应该叫顿悟吧,一个问题思考了很久,突然一瞬间明白了,这种感觉,绝对是一种生理快感.Weil老先生曾经比较过这种快感和性高潮时的快感,他的结论是两者各有千秋,但时间长短有所不同.性快感总是短时间的,哪怕你他妈是练了藏传密宗吃了大补丸,了不起也就能折腾几十分钟,而顿悟的快感能持续好几天.我的老朋友田刚在国内电视上说什么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懂的人只知道他在自吹自擂,其实他是在说这种快感,只不过不好明说罢了.”
我笑说:”所以外人说数学系的人都是色迷迷的也是有道理的.”黄教授叹气说:”往深里讲这其实是一种激情,一种无法控制排山倒海的力量在推你前进,任何搞数学的都会有亲身体会,但人的一辈子这种激情最多只有几次,现在的数学体系浩大繁杂,要做出大的问题没有这种激情根本就没有可能.菲尔兹奖只给40岁以下的是有道理的,40岁以上的人步入了中年,还会有个什么激情?荷尔蒙分泌量已经不对了,该雄起时雄不了,还谈做什么数学.”
我知道黄教授也40多了,而且和菲尔兹奖也只是擦身而过,就说:”黄兄,菲尔兹奖之外还有Cole奖,Wolf奖,再说40岁以上真的不灵了?总会有些例外吧.”
黄教授说:”我只知道一个例外,是Grothendieck.在退隐多年之后,1982年时,Grothendieck老先生突然在5个月内一气写下1600页的paper,真正的激情迸发,那时他已是50出头的人了,了不起呀.你猜他的paper的标题是什么,The Long MarchThrough Galois Theory,哈哈,Galois理论的长征,怎么样,够厉害的吧.”
看小胡有些困惑的样子,我说:”长征对咱们中国人来说是一政治名词,历史名词,最多也就是宣传队播种机,可是对西方人来说长征是一个非常浪漫的故事,意谓着为了某种目标而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胜利.我记得美国老牌政治家布热津斯基有一次在电视上教训几个小瘪三,说小子们,你们知道长征是什么,长征是从纽约出发走到三藩,再从三藩走回来,然后再走两个来回!”
黄教授点头说:”是这样的,Grothendieck老先生对代数基本群的刚性有着超人的领悟,他认为这完全决定了双曲曲线的同构类,以及曲线模空间的同构类.通过对曲线以及模空间的胞腔分解和代数基本群的作用,老先生认为可以得到对Q上绝对Galois群的精确描述,这就是他心里的长征.”
看我们有些发晕,黄教授笑说:”算了算了,不和你们谈细节了,再给你们说个Grothendieck的故事吧.你们知道Grothendieck老先生在盛年的时候就归隐田园,从数学界消声匿迹了,二十几年前我老板刚刚毕业,在Rutgers当助教,有一天在餐厅吃饭的时候,老板赫然看到Grothendieck,正抱着一个Rutgers的女生在亲热吃饭呢.老板大着胆子上去打招呼, Grothendieck斜着眼看他问:’你是干什么的?’老板说是做代数几何的,Grothendieck一乐说:’我对那东西已经不感兴趣了,现在我在干更重要的事.’老板琢磨着这更重要的事就是搂着女孩吃饭,就胡说几句走了.”
“过了一阵老板听说那个女孩跟着Grothendieck去法国了,忽忽又过了一年多,这女的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孩子又从法国跑回Rutgers来,举目无亲,只好找到我老板来哭述,Grothendieck已经把她给抛弃了,显然这女人和小孩已成了老先生新长征路上的绊脚石.”
我笑说:”长征路上女人生了孩子,留在当地脱离大部队的不算太奇怪.”
黄教授有些出神地说:”我最近听说这孩子已经长大,从哈佛毕业了.
二十多年一晃过去,Grothendieck再也没有了消息,他老人家的万里长征,也该走了一大半了吧.”
时间不觉过去,夜已深了,饭馆里只剩了我们三个,掌柜的远远的在不耐烦地看我们,我看黄教授已有几分醉意,就说:”
黄兄,今天就到这吧,我们改日再来.”
外面夜澜风静,街上依然车水马龙,我们再没说话,走到路口黄教授向我们挥挥手,径自回去了。

06/01/2007

[转]中文Hip-hop发展史话

Filed under: — colourphilosophy @ 15:47
 
  周杰伦已是天王,而潘玮柏、罗志祥、李玖哲等歌手正当红,还有像“哈狗帮”,“黑棒”,“LMF”,“CMCB”,“功夫”等一票或地上或半地下的嘻哈团队,似乎现在中文Hip-hop正处于方兴未艾的繁荣期,事实真像“嘻哈”这个中文译称看起来那么乐观吗?  
  eminem 中文Hip-hop:到底靠不靠谱?
  Hip-hop 
这个在中文中被翻译成“嘻哈”的字眼,似乎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其中带有的戏谑情绪与享乐主义倾向。无可否认,Eminem的暴红让很多以前没有接触过Hip-hop的中国人知道了“嘻哈乐”这样一个概念。如今7月中,美国当红另类Hip-hop乐团“黑眼豆豆”(Black Eyed Peas)即将在北京举办演唱会,提前预热的宣传声势又把Hip-hop这块炙手可热的山芋升了升温。然而,号称“喜欢Hip-hop”的群体究竟是喜欢看热闹还是真正热爱这种音乐形式?是否人们已经默认了“在歌曲中加入说唱就是Hip-hop”这种港台音乐给我们的错误印象?如果说Hip-hop已经普及了,那为什么在中国依然没有高呼声大流行的本土Hip-hop乐队?
  Hip-hop如何定义
  哈狗帮如果你是《音乐周刊》的忠实读者,一直在持续关注《20世纪最后的草根艺术——嘻哈文化发展史》这篇连载文章,那么这篇短文里简单定义的Hip-hop一定无法做到深入和详尽。基本说来,它是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创始于纽约贫困工薪阶层及少数族群后裔中的一种艺术形式,汇集了非洲音乐、南北美洲的艺术文化。在创始之初,Hip-hop一词由四大元素组成:DJ(混合,切割和插片)、MC(说唱、节奏和朗诵)、霹雳舞(扭动和旋动)、涂鸦(美术、喷绘、图画和涂抹)。这一时期称之为老派嘻哈,也就是Old School Hip-hop。
  新派的则出现在90年代初,并流行至今。与老派不同的是,这种Hip-hop以更快的节奏,更复杂的歌词为特点。新派嘻哈因Jay-Z,Nas,Tupac和The Notorious B.I.G等乐手的成就而进入了今天的国际流行系列。当Hip-hop在90年代大红大紫之时,许多不同风格也在新派年代萌生出来。Hip-hop不仅是一种城市贫民窟的音乐,更成为代表城市贫民的呼吁。说唱家们开始着力于描述他们或他们身边人们的生活。
  中国Hip-hop歌迷群体浅析
  黑眼豆豆刚来过中国嘻哈乐最早进入中国的渠道依然是打口带。那时候,卖磁带的摊主会把各个类型的音乐分门别类装在盒子里,供购买者根据喜好挑选。他们在卖磁带的同时通常身边会有录音机,除了放类似于“涅磐”,“枪与玫瑰”等如今人尽皆知的摇滚乐队的东西之外,也有特别钟情于Hip-hop这一类型。就当时来讲,Hip-hop类型的打口带数量和摇滚乐基本是平等的。尤其在美国,就算在现在,嘻哈音乐和摇滚也都是在唱片工业中处于平起平坐的地位。
  中国的音乐一路发展下来,人们对于旋律性强的东西的接受程度始终高于节奏性强的东西。所以在当时购买打口带的群体之中,偏好摇滚的明显要比偏好嘻哈乐的人多。但不可否认,已经开始有人对这种黑人的音乐产生了强烈的好奇。直到1997年“韩流”的大肆入侵,几乎所有的青少年都受到了H.O.T的影响。在心底“以不同于摇滚之外的另一种形式”反叛的少年少女迷上了H.O.T这种把流行歌曲与说唱结合起来的音乐形式。虽然它并不是正经的Hip-hop,但它令更多的人开始关注这种边唱边说的感觉。纵使听不懂歌词,那种诉说时候的愤怒、呐喊、悲伤、喜悦却可以通过歌手的情绪表达出来,没有国界。
  2000年是Eminem的一年。发展到这个时期,嘻哈乐在中国已经有一群歌迷存在了。一类是受韩国流行乐影响钟情于服饰华丽、舞蹈出众的韩国偶像团体的歌迷们,当然也有人因此而去关注了韩国Hip-hop教父级人物Seotaiji等,继而开始研究这个产业。另一类是一开始就喜欢欧美Hip-hop的,这类人通常看不上喜欢“韩流”的群体,但又没有找到欧美乐坛中最能代表他们心声的旗帜。直到Eminem出现。当然,对于对Hip-hop了解已经很多的人来讲,Eminem并不会影响他们选择嘻哈音乐的角度。但Eminem却无疑成为了一些还没有找到Hip-hop风向标的人顶礼膜拜的对象。他音乐中的流行、反叛、谩骂、戏谑、自嘲,像一颗弹药一般填补了新一代青少年心里空缺的地方。于是他们借着Eminem的音乐,用内心强大的机枪把自己的恶气顺风发射了出去。新的歌迷群体形成了——滑板少年,涂鸦爱好者,街舞高手,即兴Hip-hop表演团体——嘻哈乐在中国似乎是流行起来了。
  是什么阻碍了Hip-hop的主流化 
  然而,Hip-hop在中国还是没有成为主流。它完全不是流行乐的对手,甚至也没能分得摇滚的一杯羹。究竟是什么阻碍了Hip-hop的主流化?资深乐迷Badbrain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先要承认Hip-hop音乐在中国的发展正在经历一个瓶颈时期。这个意思是说,并不是我们没有Hip-hop音乐的艺人、乐迷和消费者,或者唱片公司并不是不想去做创造这样一个崭新的市场。而是,我们无法突破眼前的这张无形的网。他网住了我们的视线、混淆了我们对Hip-hop音乐的概念甚至将其进行了扭曲。这张网就是我们造成本土Hip-hop音乐停滞不前的重要瓶颈。”
  “那么究竟这张网是什么就成为Hip-hop在中国无法成为主流的一个重要的研究对象。网是纵横交错、盘根错节的,所以这个问题就绝不是单一的某一因素造成。我们知道Hip-hop音乐源于美国的街头,源于非洲裔社区,其中经历的的历史、社会、环境因素并非三言两语所能说明。而在另一个意识形态、价值观、生活方式截然不同的东方国家,Hip-hop音乐一定会产生本质上的理解鸿沟。我们可能会喜欢50 Cent、会喜欢The Game,美国人也喜欢,但是他们的喜欢和我们是有区别的。我们对于50 Cent歌中描绘的血淋淋的枪杀、毒品交易会像欣赏大片一样兴奋;而大洋彼岸的人却在为50 Cent能准确描写自己的街区生活、又可以将美妙音乐带入每日必去的俱乐部而倍感亲切。理解的鸿沟直接导致了误差的存在,随后对于Hip-hop音乐历史、风格演变、整体发展等自然成为问题。我们会看到满街的年轻人喜欢Eminem,却从来不了解或接受Big Daddy Kane、Rakim等Hip-hop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人物。那么,我们理解的Hip-hop是什么?”
  正像刚才分析所说,中国有真正的Hip-hop乐迷存在,但大部分人只是打着“喜欢Hip-hop音乐”旗号。并不是说他们是伪乐迷,只是因为他们欣赏的是Hip-hop表层上的东西,也就是流于形式。至于音乐本身,若一首歌里有说唱作为点缀,似乎便新奇又好听。“国内更多的Hip-hop概念源于我们(及港台)的唱片工业。随便一首歌含有段说唱或者独白,我们的文案中肯定会出现此大碟‘融合了Hip-hop元素’的字样。很遗憾,Hip-hop的字眼儿被滥用了。因此,大多数人的概念中形成了Rap就是Hip-hop。这是我们唱片工业的责任。我们需要对唱片工业来个大普及,当然这是个后话。既然唱片工业不能判断Hip-hop音乐到底是什么?那我们又怎么可能指望将Hip-hop带入主流呢?”
  中文Hip-hop实行起来困难重重 
  正像“英式”这个词被滥用了一样,很多聆听着在没有搞清楚概念之前就有了盲目的认知,并且以错误的思维观念去看待这个事情。对此,Badbrain也表示赞同:“最直接受影响的未来Hip-hop音乐消费群的大多数也不具备判断力。如前所说,意识形态、价值观、生活方式截然不同。Hip-hop音乐的灵魂是写实和街头生活,黑帮盛行衍生了Gangsta Rap、地理和口音的不同造就了东部和西部饶舌乐,舞会盛行的南部会有Party Rap,他随着生活方式和习惯的不同会衍生出不同的亚分类。Hip-hop音乐嚣张、夸张、甚至自我膨胀,这和我们以谦虚为本的古老道德誓不两立。因此,大部分人会觉得饶舌乐低俗,下三烂,不入流。在他们眼中,Hip-hop就是在讲脏话的市井文化。这对Hip-hop在国内的推广有着直接的影响。 
  在笔者进行这篇文章撰写之前,曾经询问过许多资深乐迷了解他们的想法。但无论是目前在唱片公司领导级人物、在音乐产业中任职的朋友,还是依然热衷于音乐的纯乐迷,关心Hip-hop的比关心英式、电子的少了不知道多少。其中有上述Badbrain分析的想法的人很多。加上欧美Hip-hop大面积俚语和脏话的使用,对理解也造成了困难,无法使那些真正想因为歌词而受到感动的音乐爱好者动容。“想要Hip-hop全面流行起来比英式更难。文化的差异造成了人们思维角度的不同。这是无法否认的。 
  那么,本土的Hip-hop音乐前景如何?同是亚洲国家,1992年韩国嘻哈教父Seotaiji就开始探索这条道路,所以1997年后,结合了说唱的韩国流行乐全面开花也就不难理解。1995年左右,由Dragon Ash领军的嘻哈风潮在日本全面爆发,至今Hip-hop音乐在日本依然有着广泛的受众。中国音乐的发展永远晚别人一步。2000年,台湾的说唱团体哈狗帮(MC HotDog)开始崭露头角。2001年,中国大陆上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Hip-hop团体CMCB出现。晚归晚,若能按照良好的模式发展下去也是好事。“然而,除了要跨过观念上和理解上的鸿沟外,中文饶舌能唱得不别扭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在以押韵和节奏为主的Hip-hop音乐中,脚韵无疑为中文饶舌增加了难度。从音乐方面看,抛开国人不热衷于节奏的传统原因,我们对于Beat的制作还很陌生。对于采样、拼贴技术和DJ技巧更是疏远。非常不幸的是,如今的Hip-hop对于制作的要求已经进入了一个非常苛刻的时期。我们的作品大多直接、苍白、过于简单,或者对于采样无所适从的不用及滥用。这都是严峻的问题。”Badbrain补充道。
  中国需不需要Hip-hop
  那么,中国需不需要Hip-hop?曾经有人评价“歌特/仙音”为“古典音乐的下岗再就业”,目前台湾也有很多把歌曲里面加入戏曲做点缀的尝试。但问题是,那些音乐形式是日渐衰老,有朝一日会退下历史舞台的。Hip-hop风头正盛,却无法在中国以最本源的形态得到传唱。谈到Hip-hop,很多年轻人的印象都是周杰伦,潘玮柏这些将Hip-hop“变体”的流行歌手,像“哈狗帮”,“黑棒”,“LMF”,或者国内的“CMCB”,“功夫”这样的纯Hip-hop演绎者还是处于半地下的状态。在网上,有一篇文章名为《中国的Hip-Hop不是中国音乐——致所有豪情万丈的中国原创Hip-Hoper》。该文章详尽的分析了目前做Hip-hop音乐的年轻人认识上的误区,以及“中国不需要Hip-hop”这样一个论调。作者称,“我不是很苟同条条框框的说Hip-hop有四个元素,也不敢苟同Hip-Hop是一种生活态度,因为它并没有体现出一种特定的有章可循的中心思想,所谓什么‘自由’‘呐喊’‘社会阴暗面’都是后来人从其发源地的原型在一段时间内的表现形式和内容本身总结并赋予他的附加内容。站在尊重他人文化的角度上,我更乐意说它是美国黑人用以慰籍自我和寻找民族认同感的新工具。所谓Hip-hop以及Hip-hop音乐都只是一个泛概念,对于一个特定的民族和人群起到了一种特定的作用。”“中国人搞Hip-Hop可以,但因为美国黑人创造了这种艺术形式,也就是限定了一个表现形式的范围。无论你如何创造如何构建,都始终是基于他人创造的艺术形式的平台上的。”“日本或者韩国都还没有摆脱对于美国黑人文化的跟随与模仿,而中国还存在相当大一部分人缺乏像日韩一样对Hip-hop文化原产地以及人群的尊重。”
  其实这些话对于中国Hip-hop创作者的告诫依然很简单,就是对于Hip-hop这种音乐,很多人看到了皮毛,学到了皮毛,做出来的也还是皮毛。从模式到内容,Hip-hop在中国并没有像流行乐一样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要流行起来自然还需要一个艰难的过程。正像让黑人学习京剧一样,中国人学习Hip-hop除非吃透整个精髓,才能把民族的东西学到手。“Hip-hop在被完全认识之前,在中国如果过于妄想成为一个主流音乐将是个骗局。即使产生了,也将是个畸形的‘笑话’”。Badbrain最后总结。然而正像内地无数推广摇滚乐的音乐人一样,这项事业依然有人在做。将来会不会有所建树是未知,需要多少年也绝无定数,但至少,它值得关注。
 
[后记]
接触street culture或者更泛地说urban culture是在法国,满大街的涂鸦,街头人们的打扮。。。
同事中更有不少是此中痴迷。Zen的graffiti功夫让人影响深刻,Pep给我听的荷兰鸟语rap还在耳边回响。
在他们的影响下,我看了不少相关杂志,比较好的有WAD(we are different),开本和风格类似上海这里的vision,视觉冲击力很强。
又由于对于球鞋的喜爱,开始关注sneaker文化,加上Zen还借我好多书看,慢慢地,从文化批判的角度切入,了解到一些来龙去脉。
 
之前做的几张FLYER主角都是HIPHOP的DJ,也算是现阶理解基础之上的小小尝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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